路加福音十五章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看了以上的故事不禁要自問我們是大兒子還是小兒子?現實的生活中到處充滿兩個兒子的影子,首先我們要先探討父親的產業一定是兒女的嗎?故事中的兩個兒子無疑的都把父親的產業都當成是自己應得的,也許在傳統的社會觀念好像是如此,但當今的社會習性好像就不是必然,很多的企業主就不一定要將自己的產業遺留給自己的後嗣。個人感覺一個好的父親應給自己的兒女了解除他基本的需求以外,家中的產業並非必然是他們所有,要有富裕的生活環境必須自食其力;投入自己的努力並與神建立良好關係才能擁有。而非靠著不勞而獲的家中產業,不勞而獲的產業常令人遺失心志;不知珍惜,對一個良善之人而言;並非是喜!就如故事中的小兒子一樣,分得家產後不適生產一味玩樂,終得潦倒度日。
又如大兒子,覺得父親偏袒小兒子,既已分家產予小兒子,小兒子將所分財產在外敗光了,回到家中竟受父親熱情款待,而他在家中敬敬業業卻未得父親看重,心中難以釋懷。這樣的寫照是不是常在我們身上顯現,無論我們在家中或職場上常感到我們付出 的與所得不成正比,受到的對待遠無法與那比我們付出還要少的相較,我想自己付出的必有應得的,別人能有較優渥的報償是受到他人的恩典,別人所受的恩典並不一定會在我們身上成現;誰也沒有欠我們。
最難能可貴的是故事中的父親,這充滿慈愛憐憫的父親,真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對象。從故事中這家富裕的景象來看,這父親必定戮力經營才能有此榮景,而這寬容肚量的父親在兒女要分得家產時能不猶豫的給予就真不簡單,更難能可貴的是這敗壞家產的兒子仍能受到老父親熱絡的回應,這豈不是天父上帝對我們的寫照,耶穌藉著這樣的故事告訴我們這充滿『愛』的父親就是天父上帝,這樣的情操便是做為父親的我們所應學習的!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別無法門就是付出完全的『愛』,用神的教導來教育我們的兒女。
無論做人兒女的或為人父母的,在許多的特定節日中,除了歡樂慶祝大吃大喝送收禮物之外,建議應該有所省思,否則我們只是呼應了生意人商業需求而已,對實際的紀念意義並無價值,在這父親節的前夕,以此與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讓今年的父親節過得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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