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教會彰化永福教會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探討生命善終權與基督信仰之關係

         好死不如歹活!是台灣人對生命是否要繼續延續的基本看法。當然在身體狀況良好,生命跡象穩定時,這個看法正確,但若病入膏肓,生命跡象微弱,甚至陷入極度昏迷、不省人事時,是否仍要歹活,就成了難以抉擇的問題,會造成難以抉擇的原因是值得我們去探討的。
一、怎能見死不救
        在人類的道德思想上,若能使人維持生命的延續,而不盡力救援,這是道德規範所不容許的!現今的醫病關係就常建立在不能見死不救的觀念上。在加上病人家屬對失去病人的不捨,更加添醫生不到最後關頭絕不放手的壓力。也因此造成病人到死時已受盡折磨,且不成人形;不得善終。
二、不救便是承認失敗
        病人能復原或生命的延續與否,常是醫師作為醫療成敗的論定基礎,病人的死亡在醫師的心裡往往充滿遺憾和婉惜,若再受到病人家屬的質疑,更是挫折感十足。醫師的養成過程中,所灌輸的醫療觀念多已盡心盡力解救患者的生命為原則,對於患者存活後生命的品質就較無考量。
三、對醫療糾紛的恐懼
        患者的死亡常因家屬對醫者是否有疏失而造成醫療糾紛,醫者為避免遭誤會為醫療疏失,無論患者必需接受多少痛楚,都極力進行搶救,以避免造成醫療糾紛。如此思維常致患者接受了許多不必要之醫療行為,也讓患者家屬多了相當大的承擔。
四、患者家屬對親人死別的不捨
         生離死別對人而言是一種難擔當的狀況,所以大多數人都盡量避免,當自己的親人面臨死亡的威脅時,親人都極力主張搶救到底,並不考慮搶救後的後果。醫者有時在家屬不同的意見下,對救與不救更是難以抉擇。
         如何能維護『善終權』?對『死亡』的了解是必要的!以基督信仰來詮釋死亡;死亡其實是多面相的。
         一、「詩篇第四十九篇20節: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聖經告訴我們人不一定離開人世才叫死亡,人生在世若只知追求尊貴或名利;享受人間的榮華富貴者,其實已經死亡。所以人必須修正在世的價值觀,當人放棄一切道德規範只知追名逐利時,生命已不存在,就如聖經說的「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沒有存在的價值。人若要遠離死亡應先從上帝的話語了解起,箴言第四章13節「要持定訓誨,不可放鬆;必當謹守,因為他是你的生命。」22節「因為得著他的,就得了生命,又得了醫全體的良藥。」23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所以避免死亡的最好辦法是要潔淨並保守自己的心,持守上帝的訓悔;不可放鬆,如此在世的生命才有延續的價值,也才有延續的意義。
         二、永生的觀念在基督信仰中是重要的,約3:15「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猶1:21「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約11:25 「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從以上的經節;可以知道神教示我們,現世的『死』並不是生命永遠的結束,相信上帝、相信耶穌基督、相信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動工,我們的生命便是永遠的生命,是不會因軀體死去而死去,在神裡我們仍活著,且與親人在神的國度裡仍要相聚。
         所以基督信仰給人的信息,人若不能在世間以基督的信念為中心;沒有為上帝而活,其實這樣的生命已不存在,就是軀體未敗壞,活著也沒有意義。而一個基督徒並不需要為死亡感到恐懼,耶穌基督所帶給我們的是一個永生、復活的恩典,只要肯定自己是因著基督而活,那這生命是不死的,現世的死亡是暫時的,主耶穌基督必讓我們復活。因此以基督信仰而言;現世的死亡並不可怕,因為基督徒的盼望是死後的未來,是等待基督的再來,是等待新天新地的未來。所以基督信仰為中心的人應該對現世生命的終止不存恐懼,在沒有恐懼的心理負擔下,要放棄一切非必要之醫療搶救行為就容易多了。
         基督信仰對善終的解釋應該是長遠的,能不能善終?並不能以現世的死亡作為認定,先不談醫療照護,在許多使徒及基督徒前輩中,因為要宣教或維護基督信仰而遭殺害;就連耶穌基督也因傳遞基督信念而被釘十字架致死,若以世人的眼光來詮釋他們的善終;必為不得好死,但若以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這只是得著永生的過程,善終乃應推到基督的再來。所以基督徒在面臨現世死亡時應無急救與否的困惑,基督徒都應相信生命的掌管者乃為上帝,將生命交給上帝是最穩妥的,在醫院裡我們常看到許多基督徒在牧師及教友的禱告及吟詩讚美中;安然離世,也看到許多病人將離世前接受基督信仰受洗安然過世,這表示只要對基督信仰有確據,便不應對現世有貪活的意念,對於生命是否延續交給神,相信能不能活都有上帝的旨意在。
        當面臨死亡時;無論本人或家屬〈尤其是基督徒〉,對於生命的掌握就交給神吧!讓上帝將智慧賜予醫師;該不該救就讓醫師的專業來判定,當然;要讓醫師在毫無壓力的情況下來判定是最準確的,簽定『放棄急救同意書』讓醫師在沒有牽掛中用最好的醫療專業給予最佳的醫療照護,也才能有最好的醫療品質。如此無論現世或基督在來時都得以善終,也才是『善終權』真正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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